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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璧山区二季度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简章(80人)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17:00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

为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8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 年龄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6. 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已聘璧山区员额教师;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及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21年5月24日17:00前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50元/科)。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研究决定是否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考试费用的考生于2021年5月28日9:00起至5月30日9:00止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不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笔试

2. 笔试初定于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在璧山中学东林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 笔试成绩计算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2021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但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签订保证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被委托人持上述相关材料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参与复审,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1. 岗位1—岗位18面试科目为综合面试(模拟上课),岗位19—岗位26面试科目为综合面试(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本功测试),面试中各测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专业基本功测试时间根据测试内容现场确定。组织面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1)岗位1—岗位18面试成绩计算

(2)岗位19—岗位26面试成绩计算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笔试成绩、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中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由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作一次性递补,且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员额教师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同等条件教师待遇确定。员额教师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编制教师确定职称和岗位等级,员额教师高中级职称比例按高于事业编制教师5%的比例核定,根据岗位等级确定工资标准和绩效总量,绩效按相关单位考核办法考核后发放,同时交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预算。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教委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023)85284502徐老师

璧山区2021年二季度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报名须知.doc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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