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渝人社〔2021〕352号),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承办的“2021年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评选表彰活动”,已完成区县推荐、网络宣传和综合评审环节,经市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了傅太平等5名个人,何明全、段萍友等3个群体为2021年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月5—11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来访等方式向市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正,联系电话:6396155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重庆市公安局南楼505。
联系人:闫文举,联系电话:88979859,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1301室。
附件:2021年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安局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2021年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5人)
傅太平
廖锡刚
杨师傅
邓小春
张 玲
二、2021年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3个)
何明全、段萍友
陈太强、段世武
王正祥、熊成述、陈显良
附件:事迹材料
傅太平(见义勇为个人)
2021年7月14日17时许,杜雨鹏与家人在大渡口区跳磴镇沙沱村长江边玩水时不慎溺水,舅舅邹序杰看见后立即上前施救,但未能救起杜雨鹏,两人同时在江中挣扎。当时在江边玩耍的傅太平听到呼救后,迅速用一根竹竿上前施救未果,后跳入江中救人。在施救过程中,傅太平被湍急的江水卷走。之后,杜雨鹏被巡河员救起。7月18日,傅太平遗体在长寿区长江水域被打捞上岸,年仅31岁。2021年7月,大渡口区政府追授傅太平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廖锡刚(见义勇为个人)
2020年6月22日,綦江区遭受了70年未遇的暴雨和特大洪水灾害,全区多处山体出现滑坡迹象。当日上午7时许,正在开展巡查的廖锡刚突然发现东溪镇长堰村8组(让家岩)的一处斜坡出现了变形。廖锡刚初步判断此处斜坡发生滑坡的可能性十分巨大,他果断组织居住在滑坡下方的村民进行撤离(共9户15人)。将地质灾害点下方的村民全部撤离疏散后,当日上午11时,让家岩发生滑坡,造成让家岩下方两户7间房屋倒塌。因廖锡刚及时组织村民撤离地质灾害点,村民无一伤亡。2020年8月,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给予廖锡刚见义勇为嘉奖。
杨师傅(见义勇为个人)
2021年1月28日16时许,杨师傅驾驶出租车接到一名女乘客,到了某小区后,女乘客递给了一名男子用餐巾纸包裹的东西,该男子接到东西后递给了女乘客一卷钱。然后女乘客又要求前往另一小区,女乘客从身上拿出一个金色的铁盒子递给另一名男子,此时杨师傅认定该乘客是在进行毒品交易。当该乘客又要求前往大渡口区万友广场小区的途中,杨师傅直接将出租车开到了大渡口区春晖路派出所对面的马路边,并将出租车上锁,同时向站在路边的春晖路派出所民警大声呼叫报警,女乘客试图打开左后门逃跑,杨师傅及时上前挡住车门,春晖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该乘客控制。随后民警在座位中间缝隙内发现12包毒品,其中麻古1.54克、海洛因14.02克、冰毒0.73克。经调查,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贩卖毒品案曾于2020年4月24日被大渡口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被上网追逃,属于在逃犯罪人员。2021年3月,大渡口区人民政府授予杨师傅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邓小春(见义勇为个人)
2020年11月18日上午9时许,村民陈荣忠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在协和村黄龙寨上坡处发生溜坡。当时本地村民徐兴贞(女,87岁)恰好途径此处,满载石料的车辆迅速朝该村民退去,面对现场众人的高声提醒,徐兴贞被吓得不知所措。眼看情况紧急,邓小春同志不顾自身安危,一把推开该村民,但自己却被肇事车辆撞下陡坡,并被侧翻的车斗、石料压伤胸腹部,而被救的徐兴贞则躲过灾难,仅头部受轻微外伤。经检查,邓小春同志胸部腹部受伤严重,全身十九处骨折,并伴随肺部严重受损,经垫江县中医院、重庆大坪医院联合治疗4个月后出院,现仍持续接受康复治疗。2021年3月,垫江县政府授予邓小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该同志今年获评5-6月“重庆好人”,7月获评“中国好人”。
张玲(见义勇为个人)
2021年8月19日18时许,张玲与几名好友相约在巫溪县城厢镇大宁河北门沟游泳时听到岸上有人大喊“救人”。这时看到在河水中间一名小男孩紧紧抱着一个气囊随着河水直接向下冲去,因为头一天的降雨,大宁河河水涨幅较大,水流比较急,小男孩距离张玲有100米左右。她来不及细想,立即向河流中间游过去,在河水中央位置抓住了小男孩。由于河段涨水,湍急的水流给施救带来了不少难度,她紧紧抓住小男孩,将小男孩推拉了近100余米才成功带到岸边。在周边群众的帮助下,她和小男孩被大家一起拖上了岸。2021年9月,巫溪县委政法委对张玲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通报表彰。
何明全 段萍友(见义勇为群体)
2021年8月1日21时许,何明全在北碚区朝阳正码头附近发现贾某溺水,在身边没有任何救生设备和器材的情况下,由于水流湍急,他在游向呼救者的途中沉入水中再也没有出现。同时,在岸边的段萍友也听到贾某的呼救,第一时间找到救生圈并用约一米长的绳子系在腰部向贾某游去。此时贾某溺水位置距离岸边约30米,段萍友在游至贾某身边后,将身后拖带的救生圈递给贾某,让其扶住救生圈后奋力向岸边游去,最终将贾某拖至岸边成功施救。8月3日10时许,蓝天救援队在事发水域发现何明全遗体。2021年10月,北碚区政府向何明全、段萍友2名同志颁发见义勇为证书。
陈太强 段世武(见义勇为群体)
2020年10月10日17时30分许,郭某驾驶轿车行驶至万州区甘宁镇甘宁河处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击路边防护桩后坠入宽约15米深约4米的甘宁河中,郭某及其3岁女儿被困车中,且车子急速下沉,情况十分危急。此时,正在附近办事的陈太强和段世武发现了该交通事故,二人不顾天寒水冷,迅速跳入甘宁河中,及时将郭某及其女儿救出并扶到安全地带,随后拨打120电话,并报告甘宁镇政府和甘宁公安派出所,待落水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后才悄然离开。2020年11月5日,万州区委政法委对陈太强、段世武群体给予嘉奖。
王正祥 熊成述 陈显良(见义勇为群体)
2021年5月22日凌晨4:30左右,合川区隆兴镇女儿碑社区米市街5号底楼发生火灾。居住在周边的王正祥、熊成述、陈显良三人听到了呼救声,距离较近的王正祥、陈显良最先到达现场,他们冲上去合力用双手将卷帘门强行拉开,拎着楼院灭火器的熊成述也赶到了火灾现场,三人立即冲进火场进行灭火。五分钟后,女儿碑街社区义务消防队、派出所民警和镇值班干部赶到火灾现场,并迅速投入灭火。大家发现王正祥、熊成述、陈显良已经出现呼吸困难和体力透支,体表出现不同程度的灼伤,都劝他们先撤出火场,但三个人都没有答应,继续战斗在一线。此时意外发生,火灾现场一物品发生爆炸,距离较近的熊成述被热浪和火苗直接灼伤,但熊成述仍然忍着疼痛坚持灭火直至大火被扑灭。事后,熊成述到医院进行了检查,被诊断为面部双下肢烧伤20%Ⅱ0~Ⅲ0,面颈部双上肢皮肤软组织缺损。2021年10月,合川区人民政府对王正祥、熊成述、陈显良群体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见义勇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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