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赴高校招聘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我区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及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种报名方式均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本次按照招聘场次进行招聘,前一场次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场次继续招聘。
第一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1.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2021年6月9日12:00
报名网址:http://61.186.167.227/hcgz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12: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天津市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409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15-30kb)。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9日12:00-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市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409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3.领取应试通知书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应试通知书,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应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开考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第二站: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该站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招聘剩余岗位等事宜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开考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五、 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各岗位报名情况、是否开展笔试等信息将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应试通知书。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7: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加综合面试,面试项目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时间15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根据在各个考点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当场确定的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递补。
所有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及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所有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gov.cn/)公布。
六、 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可由招聘方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经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3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合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2824178(合川区教委);网络技术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82417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合川区2021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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