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2021年巴南区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高校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巴南区2021年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3.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招聘对象

限2021届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且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3.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且本科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等专业(综合)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校级二等专业(综合)奖学金。

(三)专业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四)其他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名时已通过各级语委测试机构资格考试但暂未发证的,须由语委测试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2.所有招聘岗位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公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公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非重庆市生源的公费师范生须经生源所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方能报考。

(五)相关证件要求

《一览表》中对“招聘岗位”或“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由区县级以上专业认定机构出具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或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

如“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毕业证书为“教育学”等未明确相应方向专业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1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名,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及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需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参加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按照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地点:巴南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黄溪口7号)。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 22日09:00---18:00。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2.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巴南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了解报考人员现实表现、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获奖等情况,符合报考条件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应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巴南区教委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一览表》。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现场公布。专业科目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http://www.cqbn.gov.cn)公布。

(一)笔试。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6: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未达到6: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着重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念等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等因素,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缩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缩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二)面试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及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的方式有讲课(面试时间10分钟)、专业实作考核(不少于1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现场公布),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书法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专业实作考核,其他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讲课。

专业实作考核的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

讲课的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专业科目测试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2.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人员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1.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2.签订就业协议。考试考核结束后,拟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考点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时间等,如有变化,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补充通知,并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现场公布,并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予以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签约人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同时,考察时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人员需按《通知》要求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交区教委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确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至少在巴南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未满服务期解除人事关系的,须按照与招聘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2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简章由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巴南区教育委员会:023-66232931,023-66227003

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6623958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巴南区2021年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xlsx

巴南区2021年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报名所需材料.docx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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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巴南教育事业单位,巴南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巴南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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