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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2020年三季度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北碚区2020年三季度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重庆人事考试网温馨提示:文末有岗位表等重要信息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北碚区外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9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与现场报名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17:00,报考人员登陆https://cqsbbqjw.wjx.cn/jq/83378339.aspx填写报名信息后在线提交,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二)初审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以邮件方式反馈初审结果。对初审合格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时填写的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7月16日17:00以前联系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现场报名复审环节。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北碚区教委:68286362、68286278)。

    (四)现场资格复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7月24日9:00-16:00到重庆市北碚区职教中心南校区(北碚区双柏树缙华新村31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携带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并填写好《北碚区2020年三季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5)。

    注意:现场复审时报名者选择报考的岗位应与网上报名选择的岗位一致。对复审合格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参加笔试。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在笔试和面试中缺考任一科目项目均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以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时间60分钟。

    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下午5点左右在笔试地点现场公布。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

    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现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进行,两个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试讲为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教学内容现场备课20分钟、上课10分钟,主要考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结构化面试采取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面试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进入面试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30%+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选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相关人员应在体检前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等级:原评聘在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的聘用到专技12级,原评聘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的聘用到专技10级,原评聘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到专技7级。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调动手续需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超过三个月则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选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北碚区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报名咨询电话:023-68286278、023-68286362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8286362、023-6828508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doc


关键词:2020,三季度,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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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名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 10.25-11.03 12.0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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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选调生 10.23-10.27 12.11-12.11
重庆市遴选公务员 10.09-10.13 11.0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