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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晴隆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晴隆县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其中:县直部门85名(含派出机构15名)、卫生系统25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9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晴隆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驻晴隆部队随军家属。

5.在晴隆县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人员。(以下简称“村干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至2022年5月16日在晴隆县基层服务满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报考。

6.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职位,限截至2022年5月16日在晴隆县连续担任3周年以上(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报考。

7.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指截至2022年5月16日具有晴隆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4开头的。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其中,学位要求为取得报考学历相应的学位证书。报考所需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专业要求说明:考生报考时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在专业要求所列专业范围内(若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或专业后面带有括号的,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可以报名);‚如所学专业为旧专业,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ƒ《职位一览表》所规定的专业及学历要求必须取得对应专业毕业证书,如所学专业为第二学位,无对应专业毕业证书的不能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截至2022年5月16日晴隆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截至2022年5月1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9.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13.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

1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及加分

(一)报名程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要求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对其职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情况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00。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87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及加分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

(2)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加分、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使用。

(3)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2年5月19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名称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5月2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打印《加分申请表》供加分审查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1.现场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加分审查期间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须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笔试

(一)笔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晴隆县卫生健康局(职位代码为131除外)职位及晴隆县医疗保障局职位代码为118的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其余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11日9:30-12:00。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附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4.晴隆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其他招聘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限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须提供近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须提供县引导办(或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和年度考核情况表。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定向招聘“村干部”的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4)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须提供近期户口簿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驻晴隆部队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和单位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复审单位公章。

(五)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六)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不含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加上政策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 +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县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招聘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或不按考察规定的时间提交考察所需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9月30日前进行学历(包括学籍档案)认证,在2022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新聘用人员在晴隆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新聘用人员一律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县外(含借调),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晴隆县服务不满五年的,视为违约,违约等相关事宜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内另行约定。所有招聘程序完成后,不愿意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虚假材料或资格审查不符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业务咨询电话:0859—7821049(县招聘办)

纪律监督电话:0859—7612055(县纪委监委)

附件:

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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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教育事业单位 10.30-11.03 11.12-11.12
南岸教育事业单位 10.27-10.30 11.06-11.06
重庆选调生 10.23-10.27 12.11-12.11
重庆市遴选公务员 10.09-10.13 11.0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