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逐浪奔永”人才集聚工程,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强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经研究,现面向区外公开选聘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中学教师共30名,其中A类学校21名,B类学校9名。具体选聘学校类别及名额,详见《永川区2022年区外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A类学校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B类学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一致,必须是近两学年度(2020—2021、2021-2022)所任教学科目与选聘岗位学科一致。
4.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获省(直辖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人员、省(直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可放宽到45岁。教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5.报考人员须为永川区以外的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具有选聘岗位对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
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条件
1.A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区县级及以上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2)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下同);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3)获得区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4)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对国家统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力对待)。
2.B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指导学生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委或教科院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项。
(3)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四、考调岗位管理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多个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按不诚信处理,取消考调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无人报考的岗位指标,取消该岗位招聘。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取消岗位的数量,部分或全部调剂到紧缺学校的紧缺学科,经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调剂情况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公示。
选聘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附件2)。考入后按调入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3日9:00至6月24日18:00。
(二)报名地点
永川区教委(永川区文昌路1399号)1号楼三楼313室。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聘用合同、获奖证书、《永川区2022年区外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须注意:一是规范佩戴口罩,提前扫描场所码;二是渝康码和行程码必须为绿码,报考者姓名和手机信息必须一致;三是市外来渝返渝考生符合来渝返渝防疫要求;四是体温检测<37.3℃,无咳嗽等相关症状且无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人员,才准予进入。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7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使用微信),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
如本人因疫情防控等其他原因无法前来报名的,可将上述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四)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查审合格者,通知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为2:1;达不到2:1的,如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六、考试考核
本次选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时间暂定于7月9日(星期六)。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2.对开展笔试的选聘岗位,笔试考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7: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
1.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
钟。
2.综合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时间5分钟。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75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未形成竞争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及体检人选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公布。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选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获奖,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选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选聘资格,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按照前述体检人选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区教委会同拟调单位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师德师风、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按程序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拟选聘单位等。
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经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考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永川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笔试、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推荐使用微信),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按照重庆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有考生考前14天(即6月25日起)每天登陆https://u4pji8sp6b.jiandaoyun.com/f/62a16a874401120008556990如实上报个人健康码和行程码,考前3天(即7月6日--8日)上报个人核酸检测报告,以便安排考试工作。
考生应时刻关注本人“渝康码”状态,凡“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请勿前往考点、考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市内考生(参加考试前14天内行程码途径地只有重庆市的考生)。考前14天内在渝考生须持考试前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
(三)市外来渝返渝考生(参加考试前14天内行程码途径地有其他省市的考生)
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旗)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的来渝返渝考生,需提前7天抵渝,完成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考前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其他市外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考生需提供抵渝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1.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实施静态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五)有关要求
1.考试当日,因疫情防控检查需要,请所有考生早上务必按照准考证要求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到达考点参加考试,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提前扫描考点场所码后,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出具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核验身份环节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和笔试全程均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市外来渝返渝考生到达考点时,请进入考点设置的“市外来渝返渝考生专用通道”配合检查后进入考点。在工作人员指挥下,通过专用通道进入“市外来渝返渝考生专用候考区”候考,考试开始后进入“市外来渝返渝考生专用考场”进行考试。
3.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了解并遵守重庆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全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考生如不按照公开选聘工作中的防疫要求、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考察时将按照不诚信人员进行处理。若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相应调整的,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及邮箱:
区教委人事科:钟老师 49872524,1351233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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